西固法院宣判一起销售伪劣防疫用品案
每日甘肃网9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8月31日,西固法院对一起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疫用品案件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农历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被告人韦某、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1月27日至2月6日先后从山东、安徽、山西等地购进伪劣防疫口罩40520只,并在西固区范围内售卖,非法获利10余万元。2月7日,韦某、刘某被抓获。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追回并扣押韦某销售、未销售口罩共计32472只,金额190597元;追回并扣押刘某销售、未销售口罩共计3205只,金额62318元。经相关部门鉴定,韦某、刘某销售的所有口罩均不符合GB2626-2006标准要求。
8月26日,西固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31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韦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5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万元,并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全部口罩。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提出上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04月17日兰州市西固法院一次性发还2872万元涉案款
- 2020年04月09日疫情期间生意受损商户解除租赁合同成被告 兰州西固法院成功调解
- 2020年03月25日疫情期间 兰州西固法院柔性执法彰显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