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9月2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 通讯员宣学洲)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通知明确,我省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薪酬总量核定常态化、动态化。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其中绩效工资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
《通知》明确,今年下半年甘肃省将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工作,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基本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甘肃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制定全面系统且具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通知》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薪酬总量核定常态化、动态化。各级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构成比例、分配范围、考核项目和标准。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其中绩效工资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统筹盘活用好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重点用于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编制配备。推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启动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按照国家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中医馆年内覆盖率达到70%,县、乡、村医疗机构分别开展45、9、6项中医适宜技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通知》指出,在城乡居民医保方面,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按照“先规范、后调整”的思路,在原城乡居民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规范疾病诊断名称,补充完善部分病种及术式;按照“先县乡,后省市”的实施步骤,先期调整300种县乡级单病种付费标准,推动基层落实首诊制度。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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