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县被确定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每日甘肃网10月16日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10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我省4个县被国家确定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全国共确定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我省清水县、康县、西和县、广河县被定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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