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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今冬供暖】甘肃并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元涛解答 供暖纠纷,咋用法律来解决?

 2020/10/23/ 08:5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张艾萍

甘肃并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元涛解答

供暖纠纷,咋用法律来解决?

  近期,随着兰州市各大小区内“打压试水通知”的相继贴出,“供暖”再次成为老百姓关注的话题:发生供热纠纷后,作为消费者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遇上供暖纠纷应如何妥善处理……小编就近期读者拨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96555“嘘寒问暖”热线提出的相关供暖问题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释,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室内温度不达标如何取证维权?

  王先生2018年入住新居后,家里冬天供暖季室温经常不达标。但是他未将此情况向热力公司或供热监管部门反映,而是以拒交供暖费表示抗议。

  实践中,因室内温度不达标拒交供暖费,由此引发供热公司起诉业主的民事纠纷最为常见。如何确定供热单位温度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出具受理时间和内容的书面凭据,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测温。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如用户与供热单位就室温未达到标准的原因存在争议,可向县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测温,并查找原因,责令改正。市民无证据证明供热单位供热不合格的,应当交纳供热费。

  闲置房屋是否交纳暖气费?

  张女士有多处住房,其中一处集中供暖的房产常年空置,上年供暖结束后,热力公司通过诉讼向张女士追索供暖费,但后者认为自己并未居住该房屋,当然不存在支付供暖费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有的业主以没有在房屋内居住,且未享受供暖服务为由拒交供暖费用,从而引发供热纠纷。这种情形下,用户虽不需要交纳全额供暖费,但仍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这是因为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只要有温差,热量就会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所以,单个用户停热后,其暂时停用的供热资源却必须保留。原有供热设施的配备以及运行保障所发生的基本费用并不因单个用户停热而减少。为此,从保障大多数用户的基本权益和维持供热单位运行基本条件出发,即使单个用户暂停供暖,其还是要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当然,交费的比例双方可以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租房取暖费该由谁交纳?

  近日,小吴发现在签租房合同时没考虑到供暖问题,于是立刻和租客商量,租金里没有包含供暖费,因此租客应当支付该笔费用,但租客表示,应该由房东交纳。面对一大笔供暖费用小吴叫苦不迭。

  一般情况下,在出租民宅或公寓时,物业、供暖等相关费用应由作为房屋所有人的出租方交纳。因为大多数出租方在出租房屋时已经将物业、供暖等费用平均折算到了每月的房租里。但如果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已经在合同里规定,出租方的租金不含物业、供暖等费用,或是明确“谁居住谁交费”,那么,供暖费就应由承租方交纳。

  供暖设施漏水致损应向谁追索?

  去年暖气打压试水时,兰州某小区住户张某因楼上邻居家热水管跑水,导致自家厨房、橱柜被泡及影视墙等多处被毁。随后以此为由拒绝向供热公司交纳供暖费。

  在暖气试水或者供暖过程中,由于管道老化等原因常常会出现跑水现象,从而给业主或相邻各方造成损失。对于此类问题,业主首先要注意保留证据。事发后可找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拍照,还可以书面记录现场情况,要求物业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这样证明效力较高。其次要明确责任主体,向相应的侵权方主张权利。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主管道漏水,应由供暖公司负责管理与维修,一旦跑水造成损失由供暖公司负责;若是支线管道,则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二是楼上居民使用不当导致漏水,应由楼上住户承担责任。三是正常使用下发生漏水,既可能是管道维护不当,也可能是房屋质量问题。也就是说,业主只有确定谁是“被告”后才能依法索赔。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张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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