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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2020/11/23/ 11:34 来源:酒泉日报 肖 玲

肃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每日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酒泉日报肃州报道 10月29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茹某某殴打执行公务民警,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5月1日1时35分,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东城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肃州区世博花园C区某超市有人被打。接到指令后,民警杨某某带领辅警葛某、周某某赶到案发现场,向打人者茹某某了解警情。茹某某不但不配合,还辱骂、殴打民警,致一名民警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伤情为头外伤。经肃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杨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定,茹某某以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茹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肖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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