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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18年 终难逃法网 张某因犯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死刑

 2020/11/26/ 08:55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许沛洁

逃亡18年 终难逃法网

张某因犯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死刑

  每日甘肃网11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逃亡18年后,有个男人自首了,他曾在2001年伙同他人杀死3人,还有被害人遭其强奸。11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张某因犯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伙同他人 犯案多起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2001年5月27日上午,王明(已判刑)在兰州市城关区某迪厅发现与其有经济纠纷的被害人刘某,即对刘某殴打、控制。王明让他人告知李元杰(已判刑),李元杰闻讯赶到迪厅,纠集彭刚等人(均已判刑)及被告人张某携带军刺、砍刀、钢管等凶器,挟持刘某到七里河区兰石厂家属院一平房内取钱未果。被告人张某等人遂又将刘某挟持到城关区白塔山后山一山洞,李元杰、彭刚持军刺在刘某胸、腹部连刺数下,被告人张某持砍刀在刘某身上乱砍,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上述人员将刘某尸体用土块掩埋,衣物丢弃。

  二、2001年9月7日17时许,李元杰等人及被告人张某在安宁区一出租房喝酒过程中,李元杰打电话叫来被害人杨某。当日23时许,李元杰将杨某叫到另一房间提出发生性关系,因杨某不同意,李元杰便指使被告人张某等人强行脱掉杨某的衣服,李元杰将其强奸。李元杰的女朋友(已判刑)到来后,怀疑李元杰与杨某发生性关系而与李元杰吵闹,李元杰向女友提出杀了杨某,以证明其与杨某没有瓜葛,女友表示同意。李元杰回到房内,指使张某等人当着女友的面将杨某轮奸,又在院子房后挖坑,李元杰从杨某皮包里搜出人民币50元。之后,李元杰、张某等人将杨某拖入坑内,在其胸部连捅数刀后将其掩埋。

  三、2001年9月21日凌晨3时许,彭刚等人伙同被告人张某经预谋踩点,在七里河区安西路一楼门口持刀将返回住处的被害人王某某、尹某劫持,搜出房门钥匙,开门入室,将王某某、尹某二人轮奸,并实施抢劫。

  四、2001年10月上旬,李元杰与张某等人酒后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矛盾,张某某报警。李元杰怀恨在心,同年10月14日19时许,张某某被这伙人拉上出租车,在七里河区一土房内,张某某被轮奸。而后,李元杰、张某等将张某某强行带到附近一山洞,李元杰不顾他人劝阻及被害人哀求,让每人用水泥棒击打被害人头部后,将被害人埋在山洞。

  一审被判死刑

  逃亡18年后,2019年6月11日,张某打电话向天水西川派出所投案自首。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伙同他人为泄私愤杀害3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暴力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及其同案犯漠视生命,犯罪手段极端凶残,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张某伙同李元杰等人实施多起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结合张某所参与实施的全部犯罪综合考虑,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并非犯意的直接提起、策划者,在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亦没有部分同案犯积极主动,其地位、作用在同案主犯中相对较小,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二、对被告人张某限制减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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