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纳入法治轨道意义重大
罗志华
本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初次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在21日的发布会上介绍,草案共32条,不分章节,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假如节约粮食、减少浪费仅是出于一种倡导,就很难确保良好的效果。因为既然是倡导,就会缺乏强制约束力,公众存在可响应和不响应的选择余地,响应者的思想境界高,但不响应的人也得不到更多约束或惩戒,或许不过是得到道德层面的一些指责而已,但这样的指责不伤筋动骨,难免有人对此毫不在乎。
记得几年前,多地的高校里掀起了一场有关节约粮食的讨论,绝大多数高校学子对此持支持态度,但也有观点认为,菜饭我已付费购买,吃不完倒掉是我自己的事,与他人何干?时过境迁,当前持这种观点的人仍不在少数。不仅个人如此,一些企业也同样如此,甚至不乏有餐饮企业反而鼓励消费者多点饭菜,认为浪费可增加企业的收入。尽管这类观点既自私又站不住脚,但它的广泛存在也反衬出,节约粮食仅仅是一种倡导,的确很难约束住那些不自觉的人。
正因如此,近年来通过立法来反食品浪费,在很多地方已付诸实施。
多地的创新与探索,为全国性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且,从地方法规上升到全国性法律,反食品浪费将进行得更为彻底。此外,反食品浪费既是一处管理问题,又是一个技术问题,如何反浪费,需要明确部门职责、进行有效监管,怎么反浪费,也需要指明方向、明确指标,进行服务与引导。这些内容,也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加以明确。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节约是中华传统美德,即使社会再发展、民众再富有,这种美德也要持续保持,甚至越富有,越应该强调反浪费的重要性。从这个角度看,此次立法反食品浪费,可谓意义重大,不仅可以节约粮食,更具有弘扬传统美德和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等作用。反食品浪费纳入法治轨道值得期待,有望进一步端正民众对待粮食的态度,对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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