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兰州市委员会: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 筑牢校园第一道“屏障”
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断加强中小学日常卫生保健和疫情防控工作,但在医务室和校医的专业化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这也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民盟兰州市委员会建议尽快加强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医队伍建设,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屏障”。
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是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可是令学校管理者最为头疼和捉襟见肘的是如何科学有效防控,虽然有科普知识可以宣传教育,戴口罩、测体温、防病毒消杀都能落实,但没有医务人员的专业指导,从事学校的卫生管理、学生晨午检、学生体质监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心理咨询等工作,仅靠班主任老师担任疫情防控人员,防控的实效性必然大打折扣,因此,加强县区各级各类学校医务室建设尤为必要。
据了解,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第20条“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比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求,目前我市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医室和校医数量显然不足,而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心理健康教师更是屈指可数。同时,由于受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专业发展等各种主客观因素限制,大量达到校医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也不愿到学校卫生室担任校医。广大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存在招不来、留不住、提不高等具体困难。为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市民盟提出如下建议:
乡镇各级各类学校紧紧依托乡级卫生院, 聘请专业医务人员,协助学校每学期不定期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按照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之规定,中小学设立医务室(卫生室)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并且卫生工作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此,有条件的学校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以设立医务室为主,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疫情防控、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更深入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市县教育局积极协调卫生专业部门,每年对各级各类学校医务室校医或者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市县教育局要不断加大对学校卫生条件的改善和卫生设备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卫生工作基础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校园卫生公共事件的发生,卫健委部门也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学校卫生的有效开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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