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申报登记王泽、王波等人涉黑案及相关公司债权债务的公告

 2021/01/14/ 06:2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申报登记王泽、王波等人涉黑案及相关公司债权债务的公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掖市公安局全力攻坚,一举破获了王泽、王波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组织犯罪事实,彻底追缴该组织及成员相关资产,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意见》,现就王泽、王波等人及其名下公司的相关债权债务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登记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公安局门口信访室(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东路52号)。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一)所有与王泽、王波以及张掖市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宏易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易惠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海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索维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市悦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海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

  (二)上述个人和公司的所有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亦应当向张掖市公安局申报债务或持有财产的情况。

  (三)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须主动及时向申报机关申报登记。

  (四)前期已向公安机关提供债权资料的,仅作登记。

  (五)提交债权债务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提供伪证及虚假债权证据材料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报需提供资料

  (一)申报登记人为单位或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登记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王泽、王波及其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及复印件。

  (四)提交债权、债务的各类证据材料及形成债权债务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提交的资料须加盖印章或者签字捺印。

  四、注意事项: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登记的(公告期满当日24时止),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登记,后果自负。

  联系人及电话:

  成警官 17709360005

  高警官 18193627605

张掖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