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天水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上)
市民:支持政府定价标准 希望增加更多车位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余碧波 王晓华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在前期调研和专题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拟定了《天水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布征求各方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广大市民和物业管理部门最为关注的还是停车收费标准方面的内容。
记者看到,《天水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协商议价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该收费标准适用范围为秦州、麦积两区城区住宅小区。其中,在政府定价方面,《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业主共用(有)场地的露天停车位小型汽车载重3吨以下(含3吨)、载客9座以下(含9座)业主包月为80元;普通车库、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工程)小型汽车(同上)业主包月是210元;机械式立体车库小型汽车(同上)业主包月为240元等。
那么市民对《征求意见稿》中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是如何看待的?又有何建议和意见呢?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住宅小区,对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
“我们小区现在停车位每月收费100元,如果真的按照发改委这个收费标准执行的话,比现有的收费还要低20元,能少掏钱对于我们住户来说肯定是件高兴的事情,肯定支持。”家住秦州区新华路兰天新华苑小区的李女士说。
家住秦州区安居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原来每月的停车费是60元。“我觉得每月80元的停车费真不高,这个价格我能接受,就是感觉停车位太少了,希望政府多提供公共车位,方便市民停车。”
家住秦州区金都天湖名府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每月收费标准是350元,虽然觉得有些贵,但就这车位都很抢手。“现在每个小区都存在车多车位少的情况。如果以后真能按照制订的收费标准执行,对于我们业主来说,的确是个好事情。”
刘女士住在秦州区天庆嘉园,她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每月收280元停车费。“感觉还是有些高,但车没地方停呀,再高也得缴。”刘女士说。
“对于前几天发改委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我仔细地看了,现在我市好多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参差不齐,应该将收费标准具体、透明化,让老百姓到哪儿停车都是统一的标准,不会说地方不同标准不一样,造成收费差异。“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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