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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留守岗位能否主张加班费?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2021/02/02/ 08:21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姚智

过年留守岗位能否主张加班费?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春节将至,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多地散发的状况,国家发出“就地过年”的倡议。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与此同时,一些网友也提出许多的“疑问”,春节后返工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往返途中如果不幸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过年留守岗位能不能主张加班费?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网友提出的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节后返岗因疫情原因滞留算旷工吗?

  春节假期后,如果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算不算旷工呢?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旷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一般来说,劳动者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因此,员工因防控措施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不应当视为旷工。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有必要留好当地政府发布的防疫公告、火车等交通工具停开等证明,必要时提交用人单位。

  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属于工伤吗?

  人社部于2020年2月21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关于工伤认定问题,人社部意见如下: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过年留守岗位能不能主张加班费?

  加班的工资待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而值班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务院于2013年12月修改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等共计11天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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