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的假制服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有人能帮你招揽工程,还可以摆平酒(醉)驾……近日,这位可以“私了”案件的“警察”被抓了。
2月20日16时许,王某来到兰州市城关分局刑警五大队报案,称有一张姓男子冒充民警招摇撞骗,骗取其现金5000元。接到报案后,刑警五大队立即开展侦查,于当日20时许在雁滩抓获涉嫌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3岁,榆中县人,无业)。随后,又根据其供述在其居住房间内查获用于作案的假警服、警帽及警用标志8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不仅对其冒充民警招摇撞骗,骗取王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述了以帮助招揽工程、介绍工作、“摆平”酒(醉)驾处罚等为幌子行骗的犯罪案件15起(已全部查证落实)。另,张某还曾因信用卡诈骗犯罪于2017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嫌疑人接受审讯
兰州公安呼吁有类似被骗经历的受害人速与城关分局刑警五大队(杨警官:13399317823)联系。
冒充警察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犯罪嫌疑人都谎称或暗示可以“私了”,真正的警察不会如此处理的。假警察的目的只有一个,牟取不法利益。因此,一旦发现有此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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