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彦龙受贿案一审开庭
每日甘肃网3月24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3月22日,酒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彦龙受贿一案。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被告人李彦龙2004年至2019年在担任兰州市永登县县长、县委书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及政协兰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结算、土地使用权转让、就业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002.298382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泉中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重点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彦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彦龙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3月15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公开缺席审判刑事案件
- 2020年09月16日兰州市红古区法院开庭审理"6·14"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
- 2020年09月11日兰州“6·14”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开庭审理
- 2019年08月03日敦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爱国等4人涉“保护伞”案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