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旅游

兰州市文旅局发布清明踏青温馨提示:文明旅游 莫负好春光

 2021/04/01/ 09:33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谭安丽

市文旅局发布清明踏青温馨提示:文明旅游 莫负好春光

游客不文明行为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清明期间,万物复苏,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市迎来了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为了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环境,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清明节假日旅游温馨提示:清明踏青,文明旅游,愿广大游客乘兴出游,平安快乐回家。

  游客参团前,应留意旅行社资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

  游客在选择产品线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要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口碑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不盲目选择低价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

  自驾出游时提高人身财物安全意识。清明假期,人流车流相对密集,驾车出游,如果需要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须安排2人以上驾驶,否则中途必须进行充足的休息,并准备齐全车辆的各类有效证件,遇到危险立即报警。

  在景区就餐、购物时,要注意锁好车门,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在游览过程中,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逗留。慎重选择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目,不要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景点。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行为公约,争做文明旅游传播者。

  市民在旅游活动中应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排队,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同时,市民在祭祀踏青时,应注意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学习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的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 文/图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