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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新论】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2021/05/28/ 04:01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孙毅

【新知新论】

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孙 毅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持以美感人,做到以美化人,务求以美立人。

  美育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启真润心、化人育人的独特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指出,要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中华美育精神凝聚着中华民族亘古以传的价值追求和人文理念,是坚定文化自信、开展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宝贵资源。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坚持以美感人。以美感人是中华美育精神的外在表现,是通过审美活动传递审美情趣、传导美学意蕴。中国先哲很早就注意到美育对人们精神状态的激励功能和感染作用,认为美育能够鼓舞人的精神意志,提升人的精神品位,改变原先的庸俗状态。春秋时期,孔子将前人对于诗歌蕴含的情感功能加以概括和凝练,明确提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强调诗歌能够陶冶情志、抒发哀怨,具有净化灵魂、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包括诗歌在内的一切文艺作品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之所以能够动人心弦、触碰心灵,就在于情感的传递和共鸣。中国古典文学艺术——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诗词歌赋,莫不通过塑造富有强烈感染力的艺术形象来促使受众产生情感共鸣、提振精神状态。新时代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在美育工作中重视艺术美感的传递,在艺术作品和特定符号中融入家国情怀的情感归依和内容指向,向受众传递高雅的审美感受和浓厚的家国意蕴,促使人们将自身诉求和社会需要统一起来,激发出人们改造自我、建设家园的美好情怀,在全社会凝聚形成深沉浑厚的奋进力量。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做到以美化人。以美化人是中华美育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通过审美活动影响思想观念、塑造道德操守。马克思强调:“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本然命题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中华美育精神追求精神自在,具有涤荡心灵、摒除功利的特质,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具有高度契合性。先秦时期,老子所谓“涤除玄鉴”“致虚守静”,就是要求人们屏绝世俗功利的影响,保持心境空灵、恬静自守,达到一种不慕功利、自在自如的审美境界。庄子主张个体通过“心斋”“坐忘”的方式,以虚无之心看待世间万物、摆脱利害观念,进入“无己”“丧我”的通道意境,获得“得至美而游乎至乐”的精神自由。新时代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在美育工作中重视艺术心灵的培养,以空灵高远的美学作品引导人们摆脱世俗功利的羁绊,感知精神自在的美妙意境,追求天人相合的审美体验,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平常之心看待世间万象,以恒定意志致力复兴伟业。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务求以美立人。以美立人是中华美育精神的根本追求,是通过审美活动塑造健全人格、实现德行兼资。中华美育精神强调审美对于个体成长发展的涵养功用,要求个体在认识美、发现美、追求美的过程中,超越原本的平庸状态,超脱世俗的功利观念,形成顺乎天道、自强不息的理想人格,达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人生境界。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美育精神一直突出艺术的教化立人功能,在审美活动中融贯道德因子,着力培育完整人格。中华美育精神重在以美育人、旨在以美培元,强调在审美活动中培根铸魂,促使受众形成提升人生境界、实现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新时代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就要在美育工作中重视健全人格的培育,融入理想信念和民族信仰的相应内容,引导人们陶冶情操、立言立德、心有信仰、身有行动,在知行合一的成长过程中形成时代需要的社会主义人格精神,肩负起守护红色江山、赓续伟大事业的历史重任。

  (作者系甘肃政法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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