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招工幌子违法收服装费
经记者协调,金丰宝商贸公司当场给两名大学生退费
工作人员让赵女士填写的表格
每日甘肃网8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作为录用条件。然而,位于解放门城投金色都汇的兰州金丰宝商贸有限公司却打着招工的幌子收取服装费,欺骗求职者。8月4日,大学生小赵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她在该公司应聘时交了490元服装费,后来发现上当受骗,希望通过本报讨回服装费。记者采访时,该公司当场退还了小赵和另一名大学生小崔的服装费。
1.商贸公司违法收取服装费
当天中午,记者见到了小赵,她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个人档案核实备案表和微信支付服装费的记录。“应聘时,兰州金丰宝商贸有限公司让我填写了这张表。后来他们打电话称,肯定会给我找到一份文员的工作,实习期工资为3800元,转正后还会上涨,让我到公司面试。当时我心动了,但面试后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儿。”小赵说,她今年22岁,刚从一所高校毕业,第一次步入社会找工作。7月29日,她去应聘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让她交了490元服装费,称她可以去做销售。事后她感觉不对劲,要求退费。对方虽然答应退还,却迟迟不兑现。
2.记者采访 工作人员当场退费
随后,记者与小赵一同来到金丰宝商贸有限公司。记者说明情况后,一名工作人员称:“说好今天给她退钱的。”在记者的要求下,工作人员当场通过微信向小赵退还了490元。
就在此时,刚刚交了服装费的大学生小崔得知真相后,也要求工作人员退还490元。小崔告诉记者,她家在兰州,今年刚从重庆文理学院毕业,是姐姐陪同她前来找工作的,没想到遇到了这种骗局。随后,小崔也拿回了刚交的服装费。
小赵说,她应聘后到庆阳路兴隆大厦16楼的一家公司报到,对方要她交600元的违约金,工作也不靠谱,她当时就感觉上当受骗了,“这不是招聘,而是想方设法骗钱。”
记者提出要看看营业执照,金丰宝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经理说:“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还是庆阳路258号新胜利宾馆,没有变更过来。”当记者问公司搬到城投金色都汇有多久时,孙经理说:“有两三年了,没有变更过来的原因是兰州市规定住宅区不许开公司,所以拖到了现在,目前还在变更当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苏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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