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零售药店
立即停售“四类”药品
每日甘肃网10月27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10月26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从10月26日18时30分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品种主要包括解热镇痛药、镇咳药、抗菌药、抗病毒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或标签标识的“功能主治”“适应症”标明有“散寒、祛寒、止咳、清热、解毒、消炎、抗病毒”等字样的中成药、西药制剂和中西药复方制剂。
通告明确,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投诉举报电话:093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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