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商复市,保障市场供应。(资料图)
新甘肃客户端11月1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邹明敏)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省商务厅和省市场监管局今天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商贸服务业有序复商复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地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前提下,逐步安排全省商贸服务业复商复市。
《通知》明确,兰州市、天水市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在稳定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超市、便利店、中央厨房企业等优先恢复正常经营,逐步推动市场、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张掖、嘉峪关、陇南等市,在持续巩固防控成果的同时,推动大型市场、商场、超市尽快恢复正常经营,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分阶段、分规模实现复商复市。未发生疫情的市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动市场、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复商复市,尽快实现正常经营。
《通知》要求,复商复市的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企业要制订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在开业前确保消毒液、测温仪、喷雾器、口罩等消杀和防控物资到位。商贸服务企业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体温监测点,提供消毒餐具和洗手液等物品。复商复市前必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的清理消毒,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安全健康。
《通知》强调,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恢复堂食就餐,严格控制客流量,保持座位间距,就餐顾客隔座就餐、同向而坐,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举办50人以上集体聚餐(含农村自办宴席)的,要向宴席承接单位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备,实行“双报备”制度。
冷链食品类企业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按规定向目的地所在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入监管总仓进行消杀、核酸检测,如实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按照要求对环境、设备进行消毒,对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快递外卖类企业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通过“无接触服务”开展同城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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