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 近日,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解困难。
《通知》明确,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7月起,可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2年7月已缴纳职工医保的企业,可从8月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期内,中小微企业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缴费信息,依法代扣并正常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同时,缓缴期间,企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个人账户按规定正常划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应报尽报。
为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本次缓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贾会聪)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7月25日平凉市崆峒区 全力打造泾河川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
- 2022年07月20日平凉崆峒区:药材生“金银” 串起“致富链”
- 2022年07月20日上半年平凉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87%
- 2022年07月20日平凉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