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风险 担保签字需谨慎
肃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每日甘肃网5月12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3月,被告柴某某以承包工程资金不足为由,向某银行申请借款20万元,因该借贷行为需要向银行提供担保,柴某某找到其亲戚柴某甲、柴某乙和朋友杨某某,希望他们为其提供担保。其亲戚及朋友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中签了字,并出具《贷款保证担保承诺书》,同意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柴某某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借款人、担保人诉至肃北县人民法院。最终,肃北县人民法院判决柴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21万余元,柴某甲、柴某乙、杨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宋亚楠)
【法官说法】
担保有风险,若要为他人担保,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谨慎对待。担保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对被担保人的资金状况、信用情况、资金用途、经营能力等进行详细了解,对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要明确约定,担保涉及的金额要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切忌碍于情面草率签字,超出承受范围,让自身陷入纠纷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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