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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载货车全计重收费 4月3日举行听证会

 2019/03/19/ 09:07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欧阳海杰 实习生 桂仁鹏

我省高速公路载货车全计重收费 4月3日举行听证会

初步拟定三套听证方案和特定隧道(群)基本费率方案

  每日甘肃网3月19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欧阳海杰 实习生 桂仁鹏)为改变我省现行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车型收费模式,4月3日上午,甘肃省发改委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拟对全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举行听证会,并拟定三套听证方案。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3名,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2名,社会组织1名。另设旁听人10名。

  1 高速公路全计重收费拟定三套听证方案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收费模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车辆核定载质量划分车型收取通行费,相应的定价单位为“元/车·公里”;另一类是按车货实际总质量乘以设定的费率,计算并收取通行费(即:全计重收费),相应的定价单位为“元/吨·公里”。

  本次听证是拟将行驶在甘肃省高速公路和特定隧道(群)的载货类车辆按车型收费的模式调整为全计重收费模式。

  按照要求,高速公路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备选方案中,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标准由基本费率(元/吨·公里)、费率递减重量区间、基本费率降低程度三部分组成。并拟定三套听证方案,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

  方案一: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

  设计思路:基本费率实行差异化,一方面与公路造价成本高低相符,另一方面与交通运输部试点差异化收费精神相符。同时,保持计重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与按车型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基本持平。

  方案二: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

  设计思路:实行单一费率,适度降低宝天等高成本路段的基本费率水平。

  方案三: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

  设计思路:参照周边省(区、市)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水平且与交通运输部试点差异化收费精神相符。

  2 特定隧道(群)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方案

  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维持对特定隧道(群)收取通行费的政策。并按照由车型收费向全计重收费平行转换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费率单位由按车型收费模式下的“元/车·次”转换为全计重收费模式下的“元/吨·次”。经定量测算,拟采用对特定隧道(群)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方案如下:

  麦积山隧道、十天隧道群、成武隧道群、武罐隧道群收费标准为2元/吨·次;永古高速乌鞘岭隧道群、雷西隧道群1.75元/吨·次;临合高速公路隧道群1.70元/吨·次。

  3 影响:降低交通事故率 促进运输成本回归

  实行全计重收费将会产生哪些影响?甘肃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包括我省周边省份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四川)均实行了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我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高速公路建设主要依靠信贷资金,近年来建设成本不断上升,在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不足以保证还贷的情况下,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242公里,所取得的成就实属不易。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可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对高速公路的损害,有利于延长公路设施服务寿命,节约养护费用,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率,维护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路产路权完好,有利于营造畅通、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对我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物流角度讲,可促进运输价格合理回归,维护健康的运输市场秩序,促进运输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实施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在“重车多收、轻车少收、总体持平”的原则下,可有效降低全社会空车运力的停驶待货时间,提高社会运力的调拨效率。

  此外,实施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我省高速公路将进一步推广普及ETC不停车收费,对办理持有ETC卡的载货类车辆实行通行费5%的优惠;在G30高台至总寨、S2兰郎高速临合段实行载货类车辆差异化收费试点,对通行上述两条路段的载货类车辆,通行费分别按八折和七五折征收,并对持有我省ETC卡的载货类车辆,在该两条路段行驶时通行费累计优惠10%;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继续执行国家“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以上措施的延续开展,也将进一步降低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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