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斑马线随意过马路 被撞行人裁定担同等责任
事故现场。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冯宝强 摄
每日甘肃网5月10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冯宝强)一名女子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伤,被交警判定担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月8日下午,在安宁辖区费家营什字由南向北的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车由于行驶速度过快,未能及时避让,将一名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的行人撞倒,导致被撞女子受伤。
事发后,安宁交警大队巡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由于被撞行人腿脚受伤导致其无法正常行走,巡警将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检查治疗。随后,交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和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发现,事故系电动车车速较快未能及时避让行人,被撞行人未按照交通规定横穿马路。经过详细调查,最终判定电动车驾驶人与被撞行人担负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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