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非法提供试题 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红古区法院不久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提供试题案,邀请教育、司法等部门及兰州市第十八中学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了庭审活动。
据了解,2019年6月7日至8日,被告骆某某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利用手机接收他人用QQ发送的试卷答案,并利用手机拍摄试题用QQ发送给他人。6月8日15时许,公安部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公共信息安全监察大队通报线索,该局接到通报后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骆某某抓获。经审讯,被告骆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被判犯非法提供试题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审判员依法有序地掌控着庭审的诉辩陈述、举证质证等各个环节,并对当事人不理解的相关表述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延伸释法,使得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清晰、阶段明确、繁简恰当。在场的同学们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并记录。
据了解,红古区法院坚持开展灵活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庭审观摩,以案说法,使同学们对国家法律、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了解,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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