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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1月30日 甘肃开展查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

 2020/04/01/ 17:42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兰州4月1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今天,省医保局下发《2020年甘肃省开展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4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明确,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包括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是否知晓。在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方面包括:医疗机构所申报医保结算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如:挂床住院、降低标准入院、超量药、分解住院、过度医疗、超范围使用医保限制药品、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等;医疗机构报费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问题,如:假住院、记费用、将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违规计费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如:诱导住院、伪造病历、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经办机构重点是经办机构内审制度、基金稽制度是否健全;履约检情况;相关医保待遇办理是否违规;医保费用的支付、缴费、参保是否规范,是否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是否存在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处理、联合惩戒,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利用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典型案件为突破口,辐射查处半径,对查办的案件进行不间断复查、回访,对查实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查重处。通过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移送一批涉案违法人员、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资格、吊销一批涉案医师资格、问一批履职尽不到位的公职人员,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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