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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大家谈】苏振:法律成为文明旅游的加速器

 2020/05/31/ 21:35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朱婕 王虎

兰州水车博览园入口处的文明引导员。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 摄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

  “相比以前,近几年游客和市民的素质不断提高,大多数人都能遵守景区规定,做到文明出行和旅游。”作为一个从业6年的旅游工作者,兰州水车博览园副总经理苏振感慨良多。

  兰州水车博览园自2013年起对游客和市民免费,成为开放式公园,入园的游客和市民人数呈几何数增长,但同时伴随的乱扔垃圾、采花折枝、攀爬景观、踩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晨练噪音等现象却“大煞风景”,给外地游客和市民带来了不好的旅游体验。

  “为了减少不文明行为,配合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给游人提供舒适、惬意的旅游环境,我们想了很多办法、下了不少功夫。”苏振说,通过在景区设置文明旅游标语牌,通过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文明出行公益广告,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岗和雷锋志愿服务岗,配备文明旅游引导员,在景区内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并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努力将水车博览园打造成兰州的旅游名片。

  文明旅游除了依靠游客自身素质提高、旅游管理者加强监督外,更需要法律的约束和倡导。在法律层面上,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应当文明旅游,自觉遵守旅游管理规定,保护生态环境,不破坏、损毁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服从景区景点引导、管理,不得有危害他人以及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苏振表示,《条例》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既有倡导和鼓励,又有禁止和处罚,将有效规范游客行为,从而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景区将结合实际,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条例》作用,促进文明旅游、打造文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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