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碧水清波
——金昌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纪实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谢晓玲
近日,我省各市(州)及兰州新区2020年1月至9月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红黑榜”名单公布,金昌市2020年城市水质指数为2.5077,排名全省第一。
今年4月,国家生态环境部曾通报了2020年1月至3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金昌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良好,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二。
金昌地处巴丹吉林沙漠边缘,是全国110个重点缺水城市和13个资源型缺水城市之一,也是中国西部地区自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
近年来,金昌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一步步变为现实。
完善体制机制 坚决落实河湖长制
每隔一段时间,永昌县朱王堡镇副镇长赵黎明都会沿长胡子河巡视一遍。作为长胡子河的河长,定期巡河,维护辖区段河道以及岸边的生态环境,是他的工作职责。
金昌市境内有河流244条、水库和人工湖14座,其中纳入河湖长制的河流217条,水库和人工湖12座。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长制工作目标,金昌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境内217条河流、12座水库和人工湖全部有了河湖长。
一河一长、一湖一长,各方有责、人人尽力。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金昌市级总河长和河长多次深入主要河流、祁连山腹地、水库等地开展巡河调研,协调解决河湖长制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构建“河长+多维监管体系”,制定落实河湖警长制度,在重点干支渠设立“渠长”、重点河段设立“河段长”、辖区河道设立“警长”,依法严肃查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仅去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就巡河湖达3312次之多,及时整治解决了垃圾乱堆乱倒、耕地挤占河道、非法河道采砂等问题。
守护碧水清波,金昌加强水污染防治,建成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等项目,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理,拆除、关闭了一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项目,全面取缔了直接进入河湖的工业企业直排口。加强河道、水库水质监测,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实现100%达标。
坚持问题导向 坚决整治“四乱”问题
2019年,永昌县对东、西大河河道采砂场整合时,发现东、西大河河道内的19家采砂场中,有18家在湿地管护范围内。为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永昌县依法关闭退出了东、西大河河道湿地保护管理范围内的18家采砂场。
2018年7月,省上有关部门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金昌市、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以抓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搭建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平台,重拳出击整治河湖“四乱”,对全市河流湖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
围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金昌结合全域无垃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河湖垃圾清理等专项行动,疏浚河道410公里,清理垃圾22.9万立方米,拆除河道内违章建筑及采砂场管理房26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争取资金2300万元,实施防洪泄洪、河道整治、河岸绿化、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维护西大河、北海子湿地和泉域围栏32公里,完成金川河、东大河等河道水域岸线治理13.64公里。
同时,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双向发力,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审批全覆盖,实施祁连山保护区生态恢复项目,加大北海子、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力度,构筑起牢固的河湖沿岸生态防护屏障。
“引硫济金”工程是金昌市唯一的外流域调水工程。引硫隧洞出口寸草不生的近10万立方米堆积矿渣,及冲毁严重的河道、坍塌的河岸,与周边植被覆盖的平羌沟形成鲜明对比,被列入祁连山生态环保整改事项、省检察院河湖长制公诉事项。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金昌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与省上有关部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投资2085万元整治“引硫济金”工程生态环境问题。
金昌市水务局组织市“引硫济金”工程管理局、市水投公司,克服了施工区域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场地狭小、高寒缺氧、环境条件恶劣等困难,抢抓时间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成功解决了在冻土层上进行导流施工和高海拔地区植被恢复问题,完成河道治理401米,喷播种草恢复植被3.85万平方米。
如今,这里夏季绿草茵茵,流水潺潺,成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又一处美景。
“要进一步补齐河湖‘清四乱’、河湖划界和确权登记、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推动河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金昌市委书记张永霞表示,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坚决为金昌人民守护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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