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围绕“铁”字做文章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为“一带一路”甘肃段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兰州,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特别是随着兰新高铁、宝兰高铁、兰渝铁路等重大铁路项目的建成通车,西部路网逐步完善,实现了西南与西北、东南亚与中西亚、“一带”与“一路”的三大联通。如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铁路法院专门职能作用,成为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新时代面对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兰州法院妥善化解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到了“甘肃元素”。
近年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铁路法院专门管辖铁路运输纠纷的跨区划优势,致力于探索铁路运输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靠前化解力度,使铁路法院专门管辖优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形成对接,走出了一条铁路法院改革发展的新路径。
制度先行 建立我省首个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2019年11月,在位于兰州河口的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和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行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驻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暨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仪式,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合作协议》,建立了甘肃省首个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和驻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
通过制度先行,建立并完善铁路运输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结合审理铁路运输纠纷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铁路法院的审判职能,实现多元化解纠纷,保障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国际班列的有序运营,切实为“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落地生根 加大涉“一带一路”铁路运输纠纷化解力度
为保证铁路大动脉的畅通和铁路、轨道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借助涉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审判战线前移,把涉铁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确保重大项目和大通道不出现问题,为“一带一路”甘肃段的畅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5月29日,原告捷时特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捷时特公司)诉被告铁堃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铁堃公司)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一案,在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驻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
该案是原、被告双方签订《中欧、中亚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合作协议》,约定由捷时特公司为铁堃公司提供山西境内铁路站点发往中亚、中欧的国际联运班列的全程运输服务和报关转关服务,铁堃公司支付国际班列运费及相关费用。合同履行中,捷时特公司通过中亚国际班列,将铁堃公司承运的集装箱,运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后双方就运费支付和提供海关放行书、报关单等问题产生纠纷。由于该案为涉及“一带一路”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遂将案件转至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近年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共调撤涉铁纠纷150余件,调撤率达70%,涉案标的1.5亿元。
主动司法 坚持围绕“铁”字做文章
2020年6月,家住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的周某某等十人被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原来,周某某等十人在包兰线水源至青白石贯通10KV高压线路的电杆下,自有房屋的屋顶上加构建筑物,导致该建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够,造成安全隐患。
案件受理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确定审理方案后,办案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向村委会了解情况,挨家入户宣讲法律,向群众讲明存在隐患和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系列案作为铁路企业主动维权典型案例,被铁路总公司全路通报。
2020年初,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铁法护路”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形成“问题摸排、专项调研、靠前化解、总结宣传”四步走护路模式。在问题摸排阶段,对辖区内重点铁路、轨道建设项目和铁路沿线重要站点等存在的危害铁路、轨道建设和运营风险点进行排查。在调研阶段,力促法检联合,重点对涉及侵犯“路产路权”、危及行车安全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找准重点地域和典型问题,形成“护路”合力。在靠前化解阶段,联合相关部门、企业对涉铁路、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矛盾纠纷的一线化解,及时消除“线下隐患”。在总结宣传阶段,深入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沿线村社等地,进行诉讼服务、扫黑除恶、护路爱路、规范施工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为铁路工程建设和铁路企业运营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第一道防线”。活动开展以来,协调化解涉铁纠纷80余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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