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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讲话 办实事】甘肃5181名“准大学生”将获资助

 2021/08/05/ 18:34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蔡文正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蔡文正)2021年甘肃省为民办实事《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后,团省委作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项目的牵头部门,第一时间同成员单位沟通,截至目前,已统计到符合基本资助条件的“准大学生”5181人,630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待高考录取结果确定后,可第一时间按程序将资助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团省委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通过全省城乡各类低保人口数、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人数等基础数据,在比对测算资助范围内学生人数的基础上,明确了细化实施范围。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省内参加当年高考,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1级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录取到本科的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专科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社会募集资金共同予以保障,按去年有关数据测算实施规模为7000人,预算资金63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5900万元,面向社会筹资400万元。团省委依托希望工程助学品牌,通过11家爱心企业定向捐赠,推广应用“我想上大学”捐资助学小程序进行扫码微捐赠,发动团员青年通过“新青年同走长征路”主题活动进行公益捐赠,目前已募集到各类社会爱心资金410万元,完成筹资任务。

  团省委将集中组织各级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对被录取考生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公示,及时准确确定资助学生名单。按照资助标准,分别于8月20日(本科)和9月5日(专科)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工作。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漏统计的资助对象,按照资助标准于9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补发。

  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省委将组织市县两级团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确保资助项目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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