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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温度执法”,甘肃省司法厅这样做!

 2021/08/08/ 08:36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温度执法”,省司法厅这样做!

  每日甘肃网8月8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近日,在我省制定出台推进柔性执法指导意见、28家省直部门公布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事项797条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要防止和纠正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解决机械执法等问题,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

  防止和纠正“一刀切”、运动式及选择性执法

  《通知》指出,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助力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的有力抓手,围绕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法治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核心关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防止和纠正“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问题,为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解决机械执法等问题,释放“温度执法”信号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要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要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坚决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

  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两轻一免”清单于10月30日前公布

  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调整完善本行业本领域“两轻一免”清单,并于10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不断扩大容错支持范围。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探索和拓展柔性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对目前省上已公布的797项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事项逐情形规范适用,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行政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度。要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将推行柔性执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甘肃建设考核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协调,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与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结合起来,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起来,使柔性执法成为基层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围绕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总结提炼一批行政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培育打造一批柔性执法示范窗口、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成效和经验,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力度。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甘肃建设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的具体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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