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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禁止电动自行车“任性”上楼

 2021/11/16/ 22:16 来源:新甘肃 记者 顾丽娟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

  近年来,由于乱停乱放、充电不规范等问题,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频发,给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今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为电动自行车不上楼不入户规范治理提供了遵循。

  近日,记者走进小区,走访物业和消防救援部门,就我省在规范电动自行车治理,确保电动自行车不上楼入户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实地采访。

省电力机关小区消控室里工作人员正在监测电梯运行情况。

  出台《规定》,剑指电动自行车上楼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成为火灾“重灾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上楼引发的火灾严重影响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5月,成都一小区电瓶车在电梯内突然起火燃爆,电梯内多人受伤。

  7月,浙江省杭州市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车上父女大面积烧伤,伤势严重。

  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系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

  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比比皆是。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情况,全国各地消防机构曾多次下发规范文件予以治理,但电动自行车上楼仍屡禁不止。

  为改变这一现象,今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正式颁布施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同时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违反《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后自动断电功能。

  “通过对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物业企业、统一管理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责任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及时将法律责任和职责告知他们,使其充分了解法定义务,确保从源头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发生。”《规定》实施后,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时间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消防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规定》宣贯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对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整治。

银滩花园小区随处可见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牌。

  防范“人车同屋” 全省消防有新招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

  为深刻汲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积极行动,联合物业上门入户宣传、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处无序停放行为等方式,不让电动车“任性”上楼。

  “任何时候都不能推电动自行车上楼,如果发生火灾会影响逃生通道……”为扎实推进电动车火灾防范整治,七里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定期深入小区,挨家挨户开展宣传。

  那么,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停放?如何充电?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指导物业小区清理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并引导鼓励辖区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智能充电设施。

  “我们对停放在居民楼、自建房、员工宿舍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清理,严禁‘人车同屋’。”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席玙说,对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单位和新建小区,指导其安装了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提高技防能力。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场所,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本场所统一划分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对日常使用电动车较多、私拉电线充电现象严重的快递、外卖、批发零售和电动自行车维修等行业领域,我们进行了重点排查整治,督促他们及时消除隐患。”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还联合辖区派出所、质监局等部门,帮助辖区小区建立了“停放有人管、充电有人守、出入有人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治理,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社区、物业,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张掖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派出所、质监局等部门紧抓源头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产品质量检测和车辆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监管,建立涵盖生产、销售、维修、存储、充电等全环节的治理机制,形成管理闭环。白银市白银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白银某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单元首层公共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对其个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同时,结合消防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及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全省各地消防部门发动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及消防志愿者等群体,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和充电区巡查。

城关消防扎实开展电动车火灾隐患整治。图片由相关消防部门提供。

  确保安全 物业小区方式多

  把“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把“安全留在后头”。

  随着《规定》正式施行,通过消防、街道、社区和物业等各部门的宣传贯彻、检查处罚,电动自行车不上楼入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住户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

  日前,记者来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体育街省电力机关小区时,老人们正在院子里聊天散步。说起小区在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方面所做工作,大家纷纷点赞。

  “小区住户多为老人,电动自行车上楼非常不安全,我们就在小区院里腾出了车棚,供有需要的住户使用。”省电力机关小区消防主管范彩云说,小区的消控室24小时值班,能够监测到小区的消防安全情况。小区还组建了义务消防队,对住户进行宣传劝导,有效阻止了电动自行车上楼。

  在银滩花园小区,随处可见张贴在各个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提醒和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海报,各类消防设施齐也一应俱全。

  作为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试点小区之一,从2017年开始,银滩花园着力打造治理标杆样板,将电动自行车不上楼不入户纳入其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日常演练、入户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着火引发火灾的防火宣传片,对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小区消防主管王全震告诉记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银滩花园小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用于住户电动自行车停放。

  “我们规划在园区内划出一片更大场地,加建充电桩,增设喷淋头、室外消火栓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住户电动自行车便捷安全使用。”小区消防主管王全震说,目前小区每个门口都有保安值守,会对骑电动自行车进院子的住户进行劝导。

  针对有些电动自行车业主强行上楼的情况,小区工作人员会联合楼管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效,则将该业主的行为记录下来,上报至七里河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处理。

  “我们正在与几家公司沟通,探索在每部电梯内加装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的设备,这样业主想将电动自行车推入楼内就比较困难,能够有效防止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王全震告诉记者。

  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的中广·千隆家园,记者看到小区内设置了电动自行车车棚,配置10个充电桩供业主使用。每次只需要扫码交费1元,便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3小时。

  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在建成初期就安装了车棚,供业主们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2019年又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规定》实施后,物业专门张贴了通知和相关规定,引导居民主动自觉规范停放。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我省各地一些新建小区在建设之初就设置了供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专用车棚。新规实施后,各小区通过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劝导、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电梯间张贴通知等方法宣传,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电动车上楼的情况。

  针对一些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和充电问题,各小区也纷纷出招。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的广电家园将原先堆放杂物的废弃车棚清理出来,安装充电桩,供住户使用。

  “有了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解决了业主们停车难的问题,大家的生活环境也更加安全舒心。”市民何晓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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