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社会风尚。(资料照片)
新甘肃客户端12月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记者今天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积极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全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近日印发了《甘肃省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从2022年开始,每年4月23日所在周定为“书香陇原·阅读周”、每年9月定为“书香陇原·阅读月”。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网络,丰富阅读内容,提升供给能力,打造“书香陇原”,积极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全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到2025年,我省将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人均馆藏不少于0.8册,全省城乡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阅读的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的精神追求,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篇章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我省基本公共文化实施标准,加强公共图书馆、老年大学、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屏)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实新建或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要求,规划配套阅读设施。鼓励车站、机场、游客中心、宾馆、影剧院、银行、医院、公园、绿地等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
《实施意见》明确,从2022年开始,每年4月23日所在周定为“书香陇原·阅读周”、每年9月定为“书香陇原·阅读月”。围绕世界读书日、阅读周、阅读月广泛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推广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机构要加大阅读服务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开展与学龄前儿童身心发育规律相适应、有利于培养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的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形式,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优势,分年龄、分类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趣味丰富的特色阅读活动。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基本阅读需求,充分考虑视听障碍人员、肢体障碍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阅读困难,努力改善阅读条件、阅读状况,真正做到全民阅读全民参与。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家庭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服务,建立弱势群体读书看报服务长效机制,保障其基本阅读权利。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积极适应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探索建立内容丰富的数字阅读资源库。大力宣传推广和使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加快实施“陇上飞阅”计划,完善“书香陇原”公益阅读移动客户端、百草园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阅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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