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天水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刘东亮)近日,天水市秦安县3名案件当事人在民警出警时,辱骂、撕扯、推搡执法民警,阻碍民警执法,被秦安县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
据了解,当日凌晨1时许,秦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孟某报警称被人殴打。接警后,110指挥中心指派巡警大队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传唤涉案人员马某(男)、段某(女)、邓某(女),在将3人带离现场时,他们不但不配合民警执法,反而辱骂、撕扯、推搡执法民警。之后,民警将马某和段某依法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审查,邓某驾车尾随至城关派出所门口对民警辱骂不止。
根据案件办理回避原则,马某、段某、邓某三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一案,交由城关派出所办理,城关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取得巡警大队处警民警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频录像、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确凿证据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违法行为人马某、邓某二人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违法行为人段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法不容情,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是有意而为,还是一时的冲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将受到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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