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 看民生】
温暖过冬 一个也不能少
——酒泉市肃州区开展温暖过冬工作见闻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
寒冬时节,肃州区清晨的室外气温已接近零下15℃,冰冷的寒风让人打起了寒颤。而走进肃州区西峰镇张良沟村一组村民潘生茂的家里,却是温暖如春。
“冬天来临前,我领到了一套新棉衣、内衣、马甲和5件套的床上用品。”潘生茂说,更让他暖心的是,政府还发放了1吨取暖煤炭,生炉做饭完全够用了。
70岁的潘生茂是一类低保户,儿子因无生活能力属于特困供养对象,每月除了正常领取低保补助和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助外,政府还给他家发放了4815元临时救助和电费补助、价格临时补贴等资金,2019年累计享受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3万元。
“2019年,西峰镇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各项政策,重点针对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工作,确保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西峰镇党委书记张生武介绍,西峰镇辖区共有9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05户201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15户15人,孤儿2人,临时救助287户,全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90.37万元。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细心照顾下,居住在肃州区悦和家园的老人韩志福坐在沙发上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电视。韩志福无赡养人、无抚养人、无经济来源,属于金泉路社区特困供养对象。“我每月能享受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助695.5元,护理补贴100元。”韩志福说,进入冬季,我还领取了620元的取暖补助,3210元的临时救助金,还有价值700元的棉被、棉衣、棉裤、床褥等过冬物资。如今,韩志福安享晚年生活。
做好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肃州区各乡镇社区组织网格、乡村干部迅速行动,对各自辖区需要救助的对象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摸排,对特困户、一二类低保户、重病重残户、独居、空巢老人、孤儿、留守、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走访入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肃州区民政局局长王顺邦介绍,为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安全越冬保障工作,全区共摸排困难群众3563户6821人,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以困难群众口粮、御寒衣被、取暖等方面的需求为重点,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乡镇、社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困难群众联系制度,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入冬以来,肃州区发放临时救助金5895户共计1444万元。落实减免补贴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特别困难的家庭,按照规定发放采暖补助,跟进了解取暖情况,确保他们取暖有保障,共发放取暖补助6710户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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