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每日甘肃网3月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 武永明)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财政局日前下发的《兰州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教辅资料,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办法》要求,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提高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学校、取暖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校按照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同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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