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宜秀萍)清明节当天,在兰大一院手术室发生的感人一幕令现场人员纷纷落泪:一位庆阳男士因脑出血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毅然决定捐献男士的心、肝、肾、角膜多个器官,令多位等待移植的患者获得新生。这是今年以来兰大一院完成的第二例器官捐献。
告别仪式上,医护人员肃立致敬。
据介绍,患者今年47岁,因脑出血术后发生并发症于4月1日转院至兰大一院,经积极抢救,患者病情依然持续恶化。4月3日,患者自主呼吸消失,血压进行性下降。兰大一院组织相关科室专家会诊,综合相关指标,联合判定患者为脑死亡。患者家属悲痛之余,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同意捐献患者所有适合捐献的器官,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经专家评估,患者心、肝、肾、角膜均适合捐献。清明节当天,在甘肃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兰大一院为患者举办了简短、庄严的告别仪式,随后,完成了器官获取手术及肝脏移植手术。当天,患者捐献的心脏、肾脏同步送往移植医院,角膜也收入兰大一院眼库,很快将为适合的患者送去光明。患者的骨灰已安放在甘肃省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其姓名也镌刻在了纪念碑上,让世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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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被诊断为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及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我国于2010年起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明确公民捐献为唯一合法的器官来源渠道。几年来,我国遵循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结合国情积极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并充分保障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利。目前,我国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各省区市成立了器官捐献管理分中心,各级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也成立了器官捐献及移植管理机构,器官捐献公益事业得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截至去年底,我国共实现器官捐献21323例,捐献器官6058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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