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首例恶势力犯罪案开审
每日甘肃网7月2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6月25日,由酒泉肃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甲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由肃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三被告人均获刑。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甲出资设立“互助信贷”网络借款平台,雇用被告人王某乙、王某丙共同从事网络放贷业务,在放、收贷过程中,三名被告人编制各种恐吓、侮辱、淫秽信息发送给借款人和其亲属、同事,同时使用“呼死你”软件频繁骚扰借款人,他们的行为都给老百姓造成恐惧心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乙、王某丙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
相关新闻
- 2019年07月01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 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 2019年06月30日【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检察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重点督办的100件涉黑涉恶案件已提起公诉96件
- 2019年06月28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2019年06月2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接反馈意见 研究制定18项整改措施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