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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从天降该如何维权 兰州市政协委员从法律角度详解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等现象

 2019/07/11/ 08:49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谯喜龙

“物”从天降该如何维权

市政协委员从法律角度详解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等现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谯喜龙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死伤的悲剧屡见不鲜,民众深受其害。但法律究竟如何处理高空抛物行为,许多人都是一知半解。高空抛物受害者该如何维权?高空抛物行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若高空抛物者是未成年人,该如何追究责任?如果找不到高空抛物者,小区物业或者整栋楼的住户是否有责任?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市政协委员、律师张鸿俊,从法律角度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小物件也会酿悲剧

  有人把高空抛物称作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般民众可能仅仅知道高空抛物有危害,但却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记者在查阅资料时看到,南京市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曾做过一个试验,拿苹果、塑料花盆从高空扔下,结果发现,12米高时,地面钢板被苹果砸出凹痕。25米高时,扔下来的苹果可以砸碎一层玻璃,而小小塑料花盆的威力,则能比肩56式步枪。

  兰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物理老师马维军告诉记者,一个物体从高处落下,高度越高,落得速度就越快,所携带的能量和冲击力也就越大。“从物理学的角度看,物体掉下来砸到人或者其他物体,其冲击力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坠落物体的质量、砸到物体时的速度和物体的坚硬程度。越坚硬的东西作用时间越短,破坏力和撞击力就会越大。所以高空坠物的危险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当高空抛物达到一定高度,即使是很轻的物体,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害。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一颗鸡蛋都可能成为致命杀手”。显而易见,严重的高空抛物,就像一个隐形杀手。

  受到伤害该如何维权?

  那么,当不幸遭遇高空抛物人身受到伤害时,受害者该如何维权呢?张鸿俊说,相较于其他侵权行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主体往往难以确定,如果伤者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则按照普通的民事侵权进行维权,伤者可要求高空抛物者赔偿其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应的财产损失。如果伤者无法确定特定侵权责任主体,可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7条,向建筑物使用人进行维权,由实际使用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按份承担补偿责任,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不用承担补偿责任。

  张鸿俊认为,我国现行《刑法》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没有专门进行规定。高空抛物行为虽然危害到了不特定主体的人身或财产安全,但该行为的危险性很难认定为与纵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相当,对于单纯的高空抛物行为,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高空抛物者应该知道其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死亡,如放任这些危害行为的发生,客观上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可按照实际危害后果追究高空抛物者相应的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如何承担责任

  如何高空抛物是未成年人呢?张鸿俊说,未成年人抛物应由家长担责。如果确定是未成年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伤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未成年人抛物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大量的高空抛物案中,寻找高空抛物肇事者往往十分困难。那么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小区物业或者整栋楼的住户是否该负责呢?张鸿俊表示,如果无法查明抛物者,则建筑物同侧可能造成该项损失后果的住户(能证明不能造成该项损失的除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高空坠物属于建筑物外立面的搁置物、悬挂物、构筑物,则有可能是年久失修,也涉及到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问题。”张鸿俊还表示,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张鸿俊说,可从五个方面避免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发生:物业公司负起责任,检查建筑物外立面,并向所有业主普及法律知识;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对居民进行警示教育,告知高空抛物除了不文明,也可能触犯法律;在生活小区容易发生高空坠物地段设立警示措施,提醒业主也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多设置监控设施,减少举证成本;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教育,教育他们爱护环境、珍惜生命,提醒他们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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