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审理3起涉恶案件
广河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案件
每日甘肃网7月2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7月22日上午,临夏州广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马某甲、包某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告人马某乙、马某丙、马某丁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据悉,这起案件是广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临夏市长期非法高利放贷,先后向彭某、李某、王某等人累计放出高利贷260余万元。2016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为达到收取高利贷本金及高额利息的目的,先后纠集被告人马某甲、包某某某、马某乙、马某丙、马某丁,采取以暴力和威胁、辱骂、恐吓及堵锁眼、油漆喷字、撕对联、锁门、上门滋扰、非法拘禁等软暴力手段违法讨债,逐步形成以刘某某为首,马某甲、包某某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被告人刘某某等恶势力团伙讨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生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权利。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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