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8月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今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梁某英等12人涉嫌恶势力性质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期间,被告人梁某英纠集被告人汤某成、宋某鹏、禄某山、梁某、禄某宁、王某成、张某华、马某德、蒋某正、徐某军、安某明等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一带多次持械殴打他人,长期干扰附近的餐馆、酒吧等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梁某英、汤某成为核心,以被告人宋某鹏、禄某山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英、汤某成、宋某鹏、禄某山等12人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挑起事端,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系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梁某英、汤某成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对在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中对举证、质证程序进行简化,重点对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有异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紧凑有序。因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相关新闻
- 2019年08月02日【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4名副县级以上干部涉“保护伞”案开庭审理
- 2019年08月01日【扫黑除恶进行时】徽县法院对3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7名被告人获刑
- 2019年08月01日【扫黑除恶进行时】康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 2019年07月31日【扫黑除恶进行时】文县:阻挡高速公路施工 5人被判刑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