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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梁某英等12人涉恶案件

 2019/08/02/ 20:29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每日甘肃网8月2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今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梁某英等12人涉嫌恶势力性质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期间,被告人梁某纠集被告人汤某成、宋某禄某山、梁某、禄某宁、王某成、张某华、马某德、蒋某正、徐某军、安某明等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一带多次持械殴打他人,长期干扰附近的餐馆、酒吧等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梁某、汤某成为核心,以被告人宋某禄某山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英、汤某成、宋某禄某山等12人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挑起事端,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系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梁某英、汤某成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对在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中对举证、质证程序进行简化,重点对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有异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紧凑有序。因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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