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省开展报废机动车整治大会战
每日甘肃网10月29日兰州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11月1日起,我省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已经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集中整治大会战。通过大会战,确保实现全省93467辆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80%以上予以报废的目标。
此次大会战,将对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有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而被强制报废的,具有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盗抢和机动车所有人被羁押、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等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恢复机动车状态的,经交警支队会议研究,集体审核、严格检验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办理恢复机动车状态业务,恢复状态只限一次。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所有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的,对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可以不予处罚、免记分。
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有奖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对举报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公安机关保障。
相关新闻
- 2019年10月28日甘肃省报废机动车大会战下月展开 15条政策措施全力遏制交通隐患
- 2019年10月26日甘肃重拳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查处各类案件519件
- 2019年10月25日甘肃省报废机动车达93467辆 省公安厅将开展整治大会战
- 2019年10月25日甘肃省公安厅部署大会战 将挂图对表全面查找93467辆报废机动车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