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记住这几点 当心网购暗藏“猫腻”
“双十一”网购节即将来临,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但是由于网上购物的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损。11月9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此期间网络消费需要记住5点,谨防促销陷阱。
理性消费,切莫冲动
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而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千万不要陷入退货难的窘境或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不少网络购物平台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
谨防“鱼目混珠”
因为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因此消费者需认真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不要盲从轻信,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
缴纳定金需谨慎
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看清预付规则,谨慎下单。
做好延迟收货准备
“双十一”期间,电商平台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收货时,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具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要求修理、更换、换货,如造成损失的,可依法向商家要求赔偿损失。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网络购物)消费凭证,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拿这些消费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姚智
相关新闻
- 2019年11月07日礼县苹果将首次亮相天猫双十一晚会
- 2019年11月07日【关注“双十一”】春节机票成“剁手党”新目标
- 2019年11月07日甘肃农特产品将首次登上“猫晚”舞台
- 2019年11月05日“双十一”将至 兰州警方提醒:六类诈骗套路要防范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