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
每日甘肃网12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12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今年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1至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2%。
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9.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8%、居住类上涨1.9%、医疗保健类上涨1.1%、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8%,衣着类与上月持平。
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8%。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5%、衣着类上涨0.3%、医疗保健类上涨0.2%,居住类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与上月持平。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9%。
省发改委要求,我省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继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努力保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相关新闻
- 2019年12月18日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1月份同比上涨3.3%
- 2019年11月20日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0月份同比上涨2.4%
- 2019年11月19日10月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
- 2019年11月18日10月份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