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陇南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陈多)记者近日从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护航者”作用,全市有3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十佳法律监督案件”,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5年7月至2019年,陇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1件,提起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8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原1530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80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万余立方米,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36万元。特别是从2018年12月起,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市县区河长办、水务、环保等部门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排摸线索215个,依法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1件,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监督刑事立案1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45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0公里,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6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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