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
兰州新区检察院和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检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卫生情况。摄影:王虎
兰州新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兰州新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新区公安局等全面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兰州新区检察院深入各园区、职教园区、村镇等地进行线索摸排,重点围绕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中川国际机场周边小商铺、网络餐饮生产经营商家、饮用水生产厂家等展开调查。对摸排的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对调查结果及时归纳汇总,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此次专项活动发现有几家外卖平台上多家经营者未在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14家商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2家商铺的奶制品存储条件不达标,15家商铺存在过期乳制品、饮料和食品未及时下架,1家商铺桶装饮用水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发现有销售假冒名酒等危害公众食品安全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兰州新区检察院及时向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
“收到兰州新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我局积极部署,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以及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拉网式检查,查处取缔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销售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涛介绍说。
“兰州新区检察院发现我们辖区的食品问题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监督的十分及时。”西岔园区党委书记王炯说,这对维护食品安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使得我们既严厉惩罚了违法行为,也促进了相关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
今年11月,兰州新区检察院联合兰州新区公安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公开销毁查获的问题食品价值共计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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