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陇原经济发展新动力
——全省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薛巍敏
优质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在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推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本土企业发展壮大、外地企业安心投资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通过一系列“组合拳”,让企业吃上“定心丸”,助力陇原经济“加速跑”。
尽责护航经济发展
“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在1月6日省法院召开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指出,要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培育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云平台和智慧法院建设,通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服务保障甘肃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要始终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谋划部署工作、逐项细化措施、审判执行案件等全过程,引领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战胜新挑战、取得新成效。” 张海波强调。
张海波同时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清理、执行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现在开庭!”时间回溯到2019年10月30日上午9时,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起,由张海波审理的一起民商事二审案件公开开庭。
该案系一件因投资人委托他人向公司投资而引起的公司类纠纷,涉及委托投资关系认定、投资金额计算、隐名股东要求登记、股权比例确认等问题,法律关系比较疑难复杂。
这一案件的公开庭审和依法裁判,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在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等方面,我省法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了司法新作为。
为帮助和支持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全省法院积极探索企业破产重整效能与拯救价值最大化。省法院与省国资委等19个单位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在“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发力下,兰州通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甘肃建新实业集团等大型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引入重整资金58.5亿元,化解破产债权49亿余元,安置5600多名职工,盘活土地和房产约37万平方米,从根本上改善了企业资产及负债结构,探索出一条企业改革脱困的新路径。
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申请案件89件,依法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全省法院始终把加强产权保护作为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2019年1月4日,兰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这是我省全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的一项重要成果。
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法庭实现了对省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目前,法庭已受理专利类纠纷、商标类纠纷、著作权类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等案件近300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我省法院审理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等3人侵害商标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利马格兰欧洲与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甘肃恒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等案件,充分体现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提升司法理念、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 “举证难”“赔偿低”“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审理的北京华锐风电科技集团公司与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彰显了各类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的鲜明态度。审理的逢生公司与多式联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等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体现为企业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司法保障国际视野。
提升涉企法律服务
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意识,找准结合点、聚焦切入点、做实着力点,自觉做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省法院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哄抬物价、强迫交易、“套路贷”等破坏企业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垄断经济资源、市场资源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同时,对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我省法院在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简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同时,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切实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我省法院探索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机制,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了司法的独特作用。
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我省法院明确“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遏制违法高息借贷,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与省银保监局召开座谈会,通报金融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防范建议,促进金融单位依法监督、合法经营;在审理股权融资、保理合同、让与担保等新类型案件中,我省法院准确认定新型融资担保合同效力,发现可能涉嫌“套路贷”、非法吸收存款等犯罪情形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各地法院主动移送870余件。
日前,23名来自非公经济领域的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对省法院和兰州中院进行了视察。
视察中,大家纷纷点赞,认为全省法院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实质解决,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值得肯定。同时,全省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产权的公法权益,让企业家感到暖心、安心,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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