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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促创业、带就业、助复工”贴息担保贷款集中办理活动启动 符合条件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20万元

 2020/05/13/ 08:46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王思璇

兰州市“促创业、带就业、助复工”贴息担保贷款集中办理活动启动

符合条件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20万元

  每日甘肃网5月13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5月12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兰州市分行举办了“促创业、带就业、助复工”贴息担保贷款集中办理活动的启动仪式。记者在启动仪式上获悉,“促创业、带就业、助复工”贴息担保贷款集中办理活动的实施时间为5月12日至7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解决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因疫情带来的资金困难。

  个人及行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主要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1.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12.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1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基准利率50%贴息,利息上浮部分企业自行承担。

  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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