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甘肃检察机关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06/29/ 23:47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朱婕 王虎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 摄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6月29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 王虎)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夜市卫生环境差,对周边卫生环境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造成极大影响。检察机关通过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小摊点实行登记卡管理,规范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广州路夜市约有小摊点经营者50家,食材制作及就餐均在临时搭建的简易帐篷中,环境简陋,卫生状况较差。经检察机关实地调查,该市场经营者存在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未按照规定明示相关证卡等问题。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未将该市场纳入监管范围,无法有效保障经营摊点的食品安全,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隐患。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于2019年3月26日向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广州路夜市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食品信用档案,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摊点增加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自律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措施积极采纳落实。对夜市摊点进行检查,对44家摊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集体约谈、培训小摊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办理发放《食品小摊点登记卡》并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对全区食品小摊点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对已排查出的180家问题小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