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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徽在绿水青山间闪耀

 2021/03/31/ 22:03 来源:新甘肃 记者 崔亚明 王虎 通讯员 史素雅

  陇南市武都区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在武都区五库镇巡回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省法院供图)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王虎 通讯员 史素雅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白龙江流域位于甘肃东南部,是甘肃省内唯一属于长江流域的地区,该地区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白龙江林区是我国九大林区之一、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区,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和甘肃南部重要的绿色屏障,生态保护意义重大。

  守护好长江流域甘肃段的生态安全,是甘肃各级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用司法的力量,让法徽在绿水青山之间闪耀。

  前不久,一场“法护长江生态·甘肃在行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及融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在甘肃展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入了解掌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展现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陇原生态环境的工作成效。

  白龙江林区法院一直将探索创新执行机制,切实恢复增加森林覆盖率,守护流域绿水青山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初期,林区法院审理的70%以上案件为涉林木类案件,涉案者大多为当地群众。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林区法院对无能力缴纳罚金或未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罪犯,变通执行方式,以其幼林抚育的劳务报酬折抵罚金,引导其由“毁林人”转为“护林人”。

  白龙江林区法院还在辖区每一个林场设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就地办案,以案说法,释法析理。这些做法最终起到了积极作用,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3月17日上午,陇南市武都区法院联合森林公安局、检察院共同举行了对收缴的涉案物品销毁活动。这次集中销毁的是近两年来法院判决后返还的待销毁涉案物品,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春雷”“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收缴的物品,包括黑火药、兽夹、粘网等捕猎工具。

  “随着宣传和工作的推进,现在销毁的物品已经大大减少了。”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汪虎说。

  近几年,为了提高群众环保和法律意识,陇南法院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工作中,注重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干警们也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陇南市武都区法院为进一步加强裕河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武都区洛塘法庭设立裕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法庭,并与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合作机制。

  去年,武都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实施方案,确定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全部到案发地公开巡回审理宣判,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

  “经过今天的旁听,我意识到懂法、守法和用法的重要性。今后,我一定会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在武都区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后,一位旁听的村民说道。

  去年,康县阳坝法庭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和环保旅游法庭,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长江上游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康县的生态环境非常适合大鲵的繁衍,在司法护航下,该县通过生态养殖的方式,与自然和谐相处中,找到了一条大鲵养殖发展的路子。

  文县碧口镇位于白龙江下游,境内气候温暖湿润,周围的白水江自然保护区里生活着一百多只大熊猫。去年,碧口法庭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片区法庭和碧口环保旅游法庭,积极探索环境资源纠纷和涉旅游景区纠纷案件审判新路径,为打击和纠正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长江上游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做出了人民法院的积极贡献。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各级法院人在这里守护着每一抹绿色,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着司法服务和保障,贡献着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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