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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立法保护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向管理机构备案

 2021/04/01/ 08:30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我省立法保护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向管理机构备案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报告。据悉,这是我省率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当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福寿、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文书平分别就《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特点等内容接受媒体联合采访。

  据张福寿介绍,《条例》明确了大景区管辖范围,兰州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大景区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大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规划建设中要有效保护大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设置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来防治景区环境破坏。《条例》还对在黄河大景区范围内进行的一些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大型活动应当向大景区管理机构备案并做好后续清理工作;应当在确定的区域和时间开展文体活动;应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文书平认为,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目前规划缺乏系统性、连贯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定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对于有效应对大景区保护、管理和建设方面的现实问题,提升黄河风情线乃至黄河流域保护管理能力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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