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社会新闻

2018年甘肃省法院十大案件

 2019/01/16/ 04:55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虎文心

2018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件

省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庭公开开庭。

  1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件类型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类型,旨在有效传递司法正能量,更好地规范、指导、引领社会价值,发挥典型案件的社会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以案释法、释法明理,更好地推动法治文明,为法治甘肃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案件一】马某某等2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马某某兄弟二人自2006年以来,结识和网罗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了以两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马某某兄弟二人在临夏市汽车南站经营客车期间,组织多人在临夏市汽车南站内外及公路沿线进行“巡逻”,禁止其他客车沿途与其争客源,拒不服从车站管理,寻衅滋事、威胁、殴打他人,致汽车南站工作人员对二人的车辆不敢管理,任其肆意占用排班时间、强拉乘客。同时,马某某一伙人以反映“黑车”问题为由,强迫客车车主及司乘人员罢工上访,收取信访费用,借机敛财。二人在经营临夏市“利保隆商务会所”“前进路夜典KTV”“夜典慢摇吧会所”“顺达驾校”时,凭借多年形成的黑恶势力,以娱乐场所为窝点,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祸害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裁判结果】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马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其余12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处以20年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马某某等14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等罪,分别处以8年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的刑罚。宣判后,马某某等14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省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我省法院审结生效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目前审结的同类型案件中罪行较为严重的案件。该案中以马某某兄弟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2006年至2014年近8年的时间里,对临夏市汽车南站客运形成一定程度的非法控制,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的审判,有力打击了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特别是长期受黑社会性质组织侵害的临夏汽车南站,正常的运营秩序得以恢复;同时,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就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打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案件二】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案

  【基本案情】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为谋取钱财、奸淫妇女、满足变态心理,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针对不特定女性,采取尾随跟踪、入室作案等方式,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在犯罪中劫取财物、杀人灭口、强奸妇女、奸淫被害人尸体、割取被害人组织器官,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严重破坏案发地的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裁判结果】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省法院经复核,同意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高承勇死刑。白银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19年1月3日对高承勇执行了死刑。

  【典型意义】高承勇无视国法、仇视社会、漠视生命,其犯罪行为残忍剥夺了11名被害女性的生命权,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巨大精神创痛,对案发地的社会安全稳定造成极大危害,属于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人民法院通过发挥死刑制度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独特职能作用,对于此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判处死刑,维护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稳定。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

1   降压供水公告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2018年享受政府特
3   兰州:黄河里冲出一条一米长的娃娃鱼
4   林铎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积极
5   省食药监局: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未流入甘肃
6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甘肃热点新闻回顾
7   【全国网媒看平凉】探访崇信龙泉寺 感受文化旅游融合